应用法律系于2022年4月举办学生业余党校培训,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时间、地点
应用法律系业余党校开班仪式
时 间:2022年4月13日18:00
地 点:16阶梯教室
第一讲:《中国共产党简史》解读
主讲人:王彦
时 间:2022年4月13日18:00—19:00
地 点:16阶梯教室
第二讲:《党章》
主讲人:董静洁
时 间:2022年4月14日18:00—19:00
地 点:16阶梯教室
第三讲:党的基础知识
主讲人:阎惠英
时 间:2022年4月15日18:00—19:00
地 点:16阶梯教室
第四讲:解读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主讲人:郜金泰
时 间:2022年 4月16 日18:00—19:00
地 点:16阶梯教室
第五讲: 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
主讲人:刘志涛
时 间:2022年4月18日18:00—19:00
地 点:16阶梯教室
第六讲:劳动实践与志愿服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七讲:考试
时 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8:00—19:00
地 点:16阶梯教室
以上安排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2021级拟发展积极分子(按班级人数的5%上报培训人员),2020级所有积极分子。
三、学习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业余党校学习。
2、学员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准讲话,不准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要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3、实行上课点名制,学员一般要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上课前5分钟开始点名。
4、学员一律不得请假,不到课者按自动放弃学习资格处理。
5、迟到和早退累计达到2次,无论何种原因都将作自动放弃学习资格处理。
6、上课时必须关闭通讯器材,如发现违反者,累计次数达到3次作自动放弃学习资格处理。
7、学员在业余党校学习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的,业余党校将给予除名处理。
8、对于受到业余党校退学处理的学生,将给予全系通报。
9、考试不合格,不予发展为积极分子。
10、4月21日前,每名学员提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
应用法律系党总支
二0二二年四月十一日